离职申请与辞职申请有区别吗?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

2023-04-03 11:10:09 来源:法问

人在职场,不要过高的评估自己的能力,永远要记住,你只是职场的一个螺丝钉而已。如果你这样认为的话,你就不会担心自己不好意思辞职了。 不过,辞职也是一门学问,有一定的套路可遵循。你或许说,辞职就辞职,哪有什么门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我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部门经理给我一份离职申请,这跟辞职申请有区别吗?

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解答:

离职申请与辞职申请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公司给你离职申请,就是要说明你是主动要求离开公司的,而不是公司主动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的补偿是不一样的。后者的补偿要高很多。

陈丽霞律师支招:

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

30天/3天(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离职申请,或者不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证据全的,满30天后,员工就有权办理离职;公司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

无须提前通知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意:劳动者因单位过错提出解除时,要注意最好在辞职通知中列出单位的过错内容,否则很可能会被认为是第三十七条的解除。

标签: 用人单位 辞职申请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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