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严谨又好看的法律剧是怎样诞生的

2023-08-31 15:31:3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当法治遇见影视”系列报道

图为《不完美受害人》主创对话律师分享交流会现场。 郑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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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在这部剧的创作过程中,法律走在了影视前面。作为编剧,我们得让影视赶紧跟上”

《法治周末》记者 郑超

“我俩在一个字都没有写的时候,就决定先找法律顾问。”

近日,在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制协法工委)主办的分享交流会上,法律题材剧《不完美受害人》的两位女性编剧高璇和任宝茹将这部剧的幕后编剧故事娓娓道来。一场影视人与法律人的面对面对话也由此展开。

前不久收官的《不完美受害人》口碑热度双丰收,被称为今年影视市场上为数不多的佳作之一。剧中对于强奸罪的认定、职场性骚扰、家暴、网暴等法律相关话题的呈现和探讨,在观众群尤其是法律圈里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这部剧在法律上的严谨也赢得了不少同行的赞誉。高璇笑言,曾有同行看了这部剧后,对她们说:“我就想问问,你们给了法律顾问多少钱?”

一部律师“从头到尾跟进”的影视剧

高璇和任宝茹是北京电影学院的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这对挚友组成搭档进行创作。20年间,她们作为联合编剧先后完成了《别了,温哥华》《我的青春谁做主》《归去来》《在一起之摆渡人》等多部电视剧的剧本。

这一次,她们要找的法律顾问得是“可以随时发微信沟通”的。不是每次要以“我想请教几个法律问题”为开场白,需要提前预约对方时间的那种。

很快,两人与在上海执业的女性律师王婉怡及男性律师王思维达成了合作意向,说是达成合作,其实也没有签合同。王婉怡是高璇的“发小”,两人熟识已久,属于“半夜也能发微信”的交情。

高璇和任宝茹认为,为让这部戏站住脚,戏剧和生活逻辑必须都要服从于法律逻辑。

而当两位编剧真正开始动笔写故事,在她们脑子里也始终有两条线,一条是人物故事线,另一条则是司法流程线。2019年上半年,她们飞到上海跟两位律师(后来成为本剧两位法律顾问)一起通盘推演情节主线的司法程序。

这之后,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对该剧角色的塑造及影视创作内容涉及的法律问题她们都与法律顾问进行过事无巨细的讨论。“比如,剧中董事会开会,是采用‘记名投票’还是举手表决?投票箱要不要拿到会场外面?这些细节我们拿不准时都会问他们,然后记录下来,反复推敲。”

与法律顾问沟通之外,高璇和任宝茹还在网上关注了不少法律博主。其中一位知名刑事律师的微博曾给她们启发。

这位律师倡导前置调查,主张在刑侦阶段提交辩护意见书,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避免延长羁押。两位编剧认为,既然前置调查合理合法,那么在戏剧上也是成立的,因此有了“律师林阚凭借职业素养和前置调查,推翻了受害人赵寻的刑事指控”这一剧情。

高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与法律顾问如此密切合作,除了朋友关系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从有一个框架故事之初,也就是还没有落笔之前就跟他们沟通。两位律师全程参与了创作当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从头到尾地跟进。在这个过程中,也激发了他们对故事深入了解和参与创作的冲动。”

必须让戏“在司法逻辑上站住脚”

高璇从法律角度谈了《不完美受害人》的创作历程:“我们下的最大的功夫,就是把涉及刑侦、民诉的司法流程一步一步夯实,每个人物都是按照法理逻辑、法律逻辑,而不是戏剧逻辑和生活逻辑来推进,严格遵循法律专业性。

高璇进一步介绍,王婉怡是民商领域的律师,也代理离婚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不完美受害人》大结局的设计与最初剧情设想不一样,“一直写到剧本15集,结局都不是现在剧情中的样子”。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其中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确立了“性骚扰损害责任”的民事诉讼案由。也就是说,受害者都可以“性骚扰损害”之名追究施害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两位编剧关注到法治的进步,也令这部戏的结局和赵寻、成功两人的命运发生了逆转,于是有了现在的大结局。“可以说,在这部剧的创作过程中,法律走在了影视前面。作为编剧,我们得让影视赶紧跟上。”

高璇坦言,很多法律人看过这部剧,对剧中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流程,包括离婚时候的股权分配以及董事会架构这些情节上呈现出来的品质也表示认同。这确实离不开剧本背后两位法律顾问的保驾护航。而当编剧对于法律题材影视剧的精度有无限追求,编剧跟法律顾问能很好合作的时候,律政剧的水平自然会大幅提高。

“通过这个戏,不光我们对律师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两位律师对于影视、文艺创作也有了特别深刻的认识。”高璇如是说。

任宝茹补充,在与法律顾问沟通的过程中,自己也感受到了性别差异和弥合。比如,在“违背利冲,公民代理”这一情节的设置上,两位律师最初的观点有差异。

任宝茹表示,创作时我们是按照一个最理想的司法环境来写法理上的博弈,希望通过对法律边界的拓展,向公众普及“遇到这样的事情时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成片通过了法律顾问的“全程质检”。“我们必须让这个戏在司法逻辑上完全站得住脚,如果有任何一个地方不成立,我们绝不用戏剧逻辑强推。”任宝茹说。

法律题材剧《猎罪图鉴》编剧张敏认可在创作之初让法律顾问参与进来的模式。

她表示,在创作之初就有法律顾问确实非常难得。作为对剧本精益求精的编剧,有时候为了一个细节,可能要在浩如烟海的资料中去搜寻。“比如,庭审中谁坐在哪个位置,谁可以站起来走动,都要查好久。”

在张敏看来,编剧是讲故事的人,在写律政剧的时候编剧不是要把法条写进台词,而是要对法条进行思辨,把自己代入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角色,把法律理念内化为故事和思想。这才是观众想要看到的专业性和真实感。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娱乐法律师、北京市文化娱乐法研究会影视开发与制片法律专委会主任董媛媛对于影视项目全流程的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她表示,《不完美受害人》是一个很好的律师提前介入的样本,而实际上,在目前的影视行业中,律师或者是法务团队并不是全流程都参加的。他们往往在开发阶段或在投资阶段介入。很多片方不太重视剧本开发阶段,律师也很少介入剧本创作环节。

董媛媛进一步介绍,一般片方会找律师过审合同,但很少让律师来审核内容。有时候,影视剧到了立项备案,或者是电视台要播放的时候,才发现内容上存在很多法律问题。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出现问题,只能让演员对口型或更改情节。这对于片方而言,无疑是更加麻烦的事情。

“将准确的法律知识传达给观众”

中制协法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著名制片人阳子认为,律政剧应当面向大众,不应当是法律人自娱自乐。据他透露,目前市场上有法律顾问的影视制作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大部分影视制作公司没有法律顾问。他强调,从《不完美受害人》的成功可以看出,影视公司应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院长、中制协法工委副主任李苒对上述话题有细致的观察。对此,她写过专著《法治题材电视剧文化价值研究》。

“很多法治题材影视剧,从法律意识到法律常识上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和瑕疵,编剧在写作这类题材作品时,一定要在法律问题上多下功夫,或者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和把关。否则,作品不仅起不到宣传法律的目的,还有可能在一些法律问题上误导观众。”李苒说。

在李苒看来,通过剧集将准确的法律知识传达给观众的做法,能够提升大众法律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她期待更好、更宽松的创作环境,也期待未来会看到更多、更好的法律题材剧。

就在前不久,高璇与任宝茹的法律顾问与她们分享了这样一个细节:有客户看过《不完美受害人》之后,提出期待,希望他们的律师也能“像剧中的林阚一样,积极作为,主动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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