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2023-04-12 15:17:24 来源:问法网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双方自愿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双方自愿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双方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当天即可办理完毕,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工作人员会询问其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愿,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其当事人办理登记,发给离婚证。


(资料图)

二、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便双方自愿也不能在异地办理,必须要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在异地进行。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双方自愿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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